由于構件的熱處理、焊接加工、載荷等會引起殘余應力,即使實際載荷在允許范圍內(nèi),殘余應力會施加到實際載荷上并降低結構的強度和疲勞強度。因此了解結構中材料所承受的殘余應力水平對于分析結構的承載能力和使用壽命很重要。使用應變計進行殘余應力測量的特征在于能夠直接測量應變作為一般標稱應力值,然而使用常規(guī)的應變計測量殘余應力很困難,TML提供用于殘余應力測量的應變計。
殘余應力測量分為全應變釋放法和半應變釋放法。在使用FRS應變計的半應變釋放法中,殘余應力可以通過試樣的輕微鉆孔引起的部分釋放應變來計算。該方法在ASTM標準E837-08(Determining Residual Stress by the Hole-Drilling Strain Gage Method使用鉆孔應變計法測量殘余應力)中有介紹。
半應變釋放法
適用于試樣允許輕微破壞的情況(半破壞),鉆孔直徑約為φ2mm,孔深約3mm。將用于殘余應力測量的應變計粘貼到測量位置并在其中心鉆孔,使用由此產(chǎn)生的部分釋放應變、鉆孔的直徑尺寸、試樣的彈性模量、泊松比等計算出殘余應力。由于需要在應變計的中心鉆孔而不施加加工應變,因此需要使用專有工具或鉆孔裝置進行鉆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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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應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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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S-2(柵長:1.5mm)
FRAS-2(柵長: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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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溫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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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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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補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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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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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粘合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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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P-2、EB-2(? 2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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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請參考產(chǎn)品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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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應變釋放法
在允許破壞試樣的情況下,將應變計粘貼到測量位置,在其周圍切割以完全釋放殘余應力,并根據(jù)變化的應變進行應力分析以計算殘余應力。根據(jù)測量條件不同,使用的應變計有單軸、2軸、3軸可選。
另外,即使在全應變釋放法中也不可因切割加工而施加新的應變(應力),并且在切削過程中注意不要損壞應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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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應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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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5(柵長:5mm)
EUBC-06(柵長: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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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溫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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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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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補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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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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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粘合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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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P-2、EB-2(? 2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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